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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标注类

您可使用标注类限制某些要素的标注或指定标注字段、符号、比例范围、标注优先级,以及针对标注组指定有针对性的标注放置选项集。 例如,对于道路图层,可以使用不同的文本大小根据按重要性对道路进行分类的字段来标注道路类型。 此外,还可以创建查询只标注人口超过 100 万的城市。

  1. 确保 按标注列出 是显示 内容 窗格的 活动方式 。 单击 按标注列出 选项卡 按标注列出

  2. 内容 窗格中选择要素图层或标注分类,然后打开 标注分类 窗格。

  3. 重命名默认标注类的方法为:单击 选项卡中的菜单按钮 菜单 ,然后选择 重命名标注类 。 如果具有多个标注类,则再次单击菜单按钮 菜单 ,选择 创建标注类 ,然后为新标注类输入名称。

    也可以通过选择 移除标注类 将标注类移除。

  4. 下拉菜单中选择标注类,然后单击 SQL 查询 选项卡 SQL 查询

  5. 构建 查询表达式 以标识想要标注的要素子集。

  6. 为标注指定 文本显示 方式。

    内容 窗格的 标注 视图中,可通过将标注类拖放到所需位置来重新排序标注类,此外还可以选择多个标注类进行高效编辑。 您可通过右键单击标注类并从快捷菜单中选择合适的选项,以在标注类之间复制标注类,并复制和粘贴标注属性。

添加符号系统图层中的标注类

您也可以根据地图中的现有符号系统图层来创建标注类。 通过设置符号系统类来添加标注类能够自动为此图层所定义的每个符号系统类创建标注类。 通过这种方式,您可以为所定义的每个符号系统类中的要素指定标注属性。 例如,您可以用较大的字体来标注人口相对较多的城市。

根据符号系统类创建标注类后,如果在 符号系统 窗格中更改或编辑符号类,标注类并不会自动更新。 如果更改符号系统类并且希望更新标注类以匹配更改,则需要重新添加标注类。 当系统出现提示后,请取消选中附加到现有标注类的选项。 请注意,覆盖现有的标注类意味着同样会覆盖为这些类所定义的标注属性。

  1. 确保 按标注列出 是显示 内容 窗格的 活动方式 。 单击 按标注列出 选项卡 按标注列出

  2. 右键单击要为其创建标注类的要素图层,并选择 从符号系统创建标注类

  3. 选择要从中创建标注类的符号系统类,并指定是否将新标注类附加到当前的标注类。

  4. 指定是否应从符号系统类中提取 比例范围颜色 设置,并将其添加到新标注类中。

    以这种方式创建的标注类中的文本符号颜色源自导入符号。 将从配色方案目标中提取颜色。 单击 配色方案选项 按钮 配色方案选项 以查看配色方案的目标。 要访问此颜色,符号必须具有单个 颜色已解锁 符号图层或者引用相同颜色的多个颜色已解锁符号图层。 在任何其他情况下,新标注类文本符号的颜色均为黑色。

设置标注分类的比例范围

某些标注在特定的比例范围内十分有用。 例如,在城市地图上,所有街道名称的标注分类在不超出某个最小比例之前可能都是有用的。 而当您进一步缩小该最小比例时,标注就会变得过于拥挤(或过小,如果存在参考比例设置),这时您可能更希望只显示主要街道名称的标注分类。

设置标注的最小比例可提升地图的整体重绘性能,从而使得平移和缩放的响应更为迅速,因为标注仅会在能够发挥作用的比例范围内进行绘制。 您可以在 标注 选项卡上的 可见性范围 组中或者在 标注分类 窗格的 可见性范围 选项卡上设置最小和最大比例。 如果未设置比例,标注将具有 与要素图层相同的比例范围

提示:

如果要将某些符号类设置为关闭,同时将其他符号类设置为打开,则建议您对要绘制的地图进行设置,并将比例范围中的最大比例包括在内,以免在过渡比例下同时绘制两种符号类。 在 内容 窗格中右键单击地图,然后单击 属性 以打开 地图属性 对话框。 在 常规 选项卡上,确保取消选中默认的 绘制(并包括)比例范围中的最大比例 。 通过导入 .mxd 文件创建的地图,此属性默认为选中状态。 此属性适用于地图中的所有标注分类。